申請再審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7.68K

一、申請再審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請再審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6個月內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

(1)判決、裁定效力後,發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發現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3)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4)判決、裁定效力後,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再審的6個月時間為不變期間,從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時開始起算,不存在中斷或中止的情況。只有在存在上述四種特殊情形時,才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之日起計算6個月。

二、因逾期申請再審而被法院駁回後如何處理

不論民、行、刑案,均可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那麼,因逾期申請再審而被法院駁回後,當事人能否轉而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呢?在刑事案件方面,當事人不僅可以在與其再審申請被法院駁回後而且可以徑行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因為法律在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起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方面,並無作出期限和先向法院申請再審的限制,而且申訴人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是檢察機關發現錯誤裁判的一條重要途徑,申訴材料也只是檢察機關提起抗訴或檢察建議的來料來源之一。

而在民事案件方面,規定當事人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規定了三個前提條件: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這一規定賦予當事人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權利,同時將向法院申請再審作為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程序前置。逾期申請再審被法院駁回的,顯然符合第一種情形,因而是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抗議或者抗訴的。至於行政案件方面,則與民事案件同理,可以在逾期再審申請被法院駁回之後轉向檢察機關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當事人想要申請申請一定是啊判決文書已經生效了,並且是在生效後的六個月以內提出再審的申請。申請再審的是需要一定的證據事實的,比如説有新的證據可以推翻之前的審判結果等,否則也是可以依法駁回再審申請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