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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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後怎麼辦?

一、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後怎麼辦?

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租賃合同無效時,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租賃物並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佔有使用費。當租房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按照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房客可以申請退房,房屋租賃恢復到簽訂租房合同之前的狀態,房客應將房屋恢復到出租前的狀態。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具體到房屋租賃這種情況,承租方騰退房屋,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扣租金等。另外,如果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租賃合同無效,轉租合同是否有效?

租賃合同與轉租合同的效力應當分別審查,即分別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合同效力進行各自審查。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並不必然無效。

租賃合同無效,次承租人是否可以在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訴訟中直接要求承租人或出租人賠償賠償裝飾裝修物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如果被確認為無效或撤銷,次承租人要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賠償裝飾物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的,該主張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糾紛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因此不能在同一案件一併主張,次承租人應當就其主張另行。

如果判決次承租人騰退房屋的,應當詢問次承租人是否就裝飾裝修物申請採取必要的證據保全措施,次承租人為保護其權益也應當主動向提出以鑑定等方式對裝飾裝修物價值進行證據保全。

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簽訂租賃合同之後,如果該租賃合同中不存在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的內容,該租賃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並且生效,但是如果租賃合同中存在法定的無效或者是可撤銷的事由,那麼該租賃合同就可以被認定為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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