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8W

一、民事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民事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訴前保全的條件:

1.案件必須是給付內容的訴訟。

2.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申請訴前保全的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對被申請人有財產上的權利。

3.因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4.必須在訴訟前申請。

5.必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

6.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二、訴前財產保全有益處

訴訟到法院之前,受害方當事人懂得先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大多是保全車輛),以請求法院在訴訟之前控制肇事車輛的越來越多。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訴訟風險,使傷者的治療費用、受損財產的賠償得到保障,大大減少肇事責任方下落不明、變賣車輛、逃避賠償的可能。

訴前財產保全除了對受害方是一種保障外,對法院的調解工作,對定分止爭也大有幫住:比如,一些從事營運的肇事車輛一旦被法院採取了保全措施,營運肯定受到影響,肇事方就會變得很積極,而不是拖、賴,以求儘快解決;對於肇事的外地車,如果不進行訴前保全,交警部門在對車輛進行扣押10日後就必須放車,這樣很可能造成肇事司機逃跑,對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都不利。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查封肇事車輛後,被告往往主動找到法院要求調解,這樣不僅使傷者得到及時救治,同時還能夠讓肇事者及時取回車輛,儘量挽回損失。

所以通過上述的內容可以瞭解到,實際生活中訴前財產保全還是有非常多的好處的,如果想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在符合對應的條件的前提下那麼就應該進行訴前財產保全,這樣的話就可以讓自己的損失更小。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