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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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要什麼材料?

民事訴訟要什麼材料?

1、當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起訴證據等材料。委託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委託代理資格證明。

2、當事人應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

3、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通訊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通訊方式(以下簡稱當事人基本情況);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户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複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職務證明原件、身份證明覆印件。

另外,如果您屬於下列人員或組織,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訴訟,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清算組(人)、信託監察人、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失蹤人財產代管人代權利主體起訴的,應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的規定,利害關係人起訴要求確認他人間婚姻關係無效的,應提交其與婚姻當事人為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

(3)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外,還應當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

二、民事訴訟的程序是什麼?

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 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起訟訴的消費者必須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確的被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以銷售者或服務者作為被告。如果消費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可以將銷售者或生產者任何一方作為被告,法律將對生產者、銷售者起訴的選擇權賦予了消費者,由他們選擇最方便自己進行訴訟、最有履行判決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對象作為被告。

4、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具體地提出經營者違約、侵權行為的事實和給自己造成的損害,以及經營者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等。

由此可見,當事人提請民事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還是比較多的。包括起訴狀、身份資料、證據材料等。具體到民事訴訟要什麼材料,也要根據案件性質決定。進行民事訴訟要求的當事人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大部分人是不具備的這些知識的,這時往往通過聘請律師會更好些,更能有效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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