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漏水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一、發生漏水民事訴訟需要哪些材料?
生活中發生漏水民事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有:起訴狀;原告身份證原/複印件;被告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證據清單及證據(如房子漏水照片、房子質量鑑定報告、造成損失的證據、現場照片、維修單位或物業證明、證人證明等);如委託律師的,填授權委託書。
二、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五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
《民法通則》
第五條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八十三條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佔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三、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賠償損失;
(八)支付違約金;
(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賠禮道歉。
如果是受害的一方,想要收集材料起訴對方可以收集相應受損失的證據和房子被淹的部分,和其他民事訴訟相關的材料向法院進行起訴。法院一般會對雙方進行調解,爭取對賠償金額以及賠償方式達成一致和平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法院會根據提供的材料進行最終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