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撤銷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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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撤銷需要什麼材料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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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民事訴訟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協商不成起訴處理,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複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訴個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補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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