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的反訴狀怎麼寫?
一、民事案件中的反訴狀怎麼寫?
1、格式
民事訴訟反訴書
反訴人(本訴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反訴請求:
(寫明請求的具體內容)
事實和理由:
(寫明具體的時間、地點、經過、見證人等)
證據和證據來源(如有證人,應當寫明證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訴書副本 份
具狀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2、寫作説明
反訴是被告人的一項訴訟權利,是指向本訴的原告提出的一種獨立的反請求,因此,具有起訴的性質。反訴書就是為反訴而使用的法律文書。
起草反訴書要注意的問題有:
①反訴要以本訴為前提,針對本訴提出相反的獨立的訴訟請求,目的旨在抵銷本訴,而且只能在一審判決前作出;
②反訴的訴訟請求與本訴是基於同一事實或者同一法律關係;
③反訴應當向本訴人民法院提出。
二、反訴的概念
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程序(訴訟法上稱為本訴)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該權利亦是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的重要體現,是本訴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權利,是保障本訴被告人民事權益的一項重要制度。反訴,是被告的一項重要訴訟權利,它是被告用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特殊手段。反訴是針對本訴提出的。
三、反訴提出時間
刑事自訴案件中的反訴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公訴轉為自訴的案件,不適用反訴;二是在第二審程序中,當事人提出反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另行起訴。
可見舉證期限屆滿前是能否反訴的時間界限。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反訴的,為有效反訴;反之則為無效反訴。如果反訴無效,該怎麼辦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另行起訴;如果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當事人採取其他合法途徑解決。
綜上所述,民事案件中的反訴狀要寫明白反訴人(本訴被告)與被反訴人(本訴原告)信息、反訴請求、説明案件的事實和理由。當自己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認為自己非常冤枉時可以及時通過反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