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舉證責任主要證據種類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一、民事訴訟舉證責任主要證據種類有哪些?

民事訴訟舉證責任主要證據種類有哪些

1、民事訴訟舉證責任

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2、民事訴訟的證據種類: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二、民事案件中可以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民事訴訟中哪些事實不需要舉證?

(一)眾所周知的事實;

(二)自然規律及定理;

(三)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四)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五)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六)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前款(一)、(三)、(四)、(五)、(六)項,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四、民事訴訟證據要求是怎樣的?

1、真實性,是指一份證據本身形成過程是客觀真實的,不是出具證據的一方有意偽造的,同時其中的內容是能客觀反映待證事實的。

2、證據的合法性:

(1)該證據符合證據的法定形式。

(2)該證據符合形式上的要件。

3、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間必須具有一定的聯繫。

絕大多數民事糾紛的舉證責任都是誰主張誰舉證,但像高空墜物,醫療事故侵權糾紛等,少部分民事糾紛由被告方證明本人的行為跟損害後果之間沒有直接的關係。對於原被告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庭審過程中都會進行質證的,質證是庭審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