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14號(2014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26次會議、201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8次...
生產、銷售劣藥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依本條的規定,生產、銷售劣藥的行為,只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才構成本罪。如果沒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不構成本罪。另外生產、銷售劣藥未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但銷售金額超過五萬元的,構成...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立案標準
一、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二、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的,應...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中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一般以二萬元為起...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1、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二十...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單位犯本...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二十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構成本罪。同時,單位亦可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即行為人明知生...
生產、銷售劣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提供假藥,是指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行為。...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之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故意生產假農藥、假獸...
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高檢發釋字〔1999〕2號)二、瀆職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案(第414條)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是指對生產、銷售偽...
生產、銷售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化粧品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依刑法第148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化粧品的行為,只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犯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就不構成本罪。雖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銷售金額又在五萬元以上的,就按生產、銷售偽劣...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別依本條之規定,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只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才構成本罪。如果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就不構成本罪。另外,行為人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雖沒有使...
生產、銷售假藥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單位以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
生產、銷售假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方面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國家制定了一...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依《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醫用器材標誌該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單位,也包括個人;既包括生產者、銷售者,也包括購買並使用者。2、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一般為故意,過失也可構成本罪。3、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第一、行為人明知...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認定
一、劃清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關鍵是從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故意和客觀方面的結果來考慮。當行為人故意製造、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達到法律規定的5萬元以上時,即成立犯罪;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的製售偽劣產...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立案標準
一、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四)缺乏所...
生產、銷售劣藥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八條規定: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2、單位犯罪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立案標準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二)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三)偽劣產品銷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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