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補償交税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一、裁員補償交税標準是怎樣的

裁員補償交税標準是怎樣的?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幾年的合同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了多長時間。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做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算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另外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要再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税前總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去年年終獎在內)除以12得到一個月工資,再乘以工齡係數。待通知金按照上個月工資計算。新勞動法是08年頒佈實施的。對以前工齡的是不產生朔及力的。

二、裁員補償金要交税嗎

員工獲得經濟補償金是需要扣税的,但員工被企業裁減之後經濟上將更為困難。因此,《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發佈兩年後,財政部頒發了有關經濟補償金免税的新規定。

《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徵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税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

總而言之,關於裁員補償交税標準國家有專門的文件規定,一般是按照工作者的年限以及當地具體情況來計算的,而我們在交税時要注意税費的計算方法根據所得具體金額的不同也是有所變化的,在計算時最好有相關的律師在場指導,避免計算錯誤,造成自身損失。小編提醒,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裁員補償也是不需要交税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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