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徵收管理法的適用範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凡依法由税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税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税收徵收管理法。“依法”指的是依照國家法律以及法律授權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根據税收徵管法第二條規定,税收徵收管理法只適用於規範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税務機關負責徵收的各種税收的徵收管理活動。目前,由税務機關我責徵收的税收共有22個税種。按徵税對象劃分為:

税收徵收管理法的適用範圍

1、流轉税類。包括增值税、消費税和營業税。主要在生產、流通或者服務業中發揮調節作用。

2、資源税類。包括資源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對因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發揮調節作用。

3、所得税類。包括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國民收入形成後,對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的純收入發揮調節作用。

4、特定目的税類。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筵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車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對某些財產和行為發揮調節作用。

5、財產和行為税類。包括房產税、城市房地產税、車船使用税、車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對某些財產和行為發揮調節作用。

6、農業税類。包括農業税、牧業税,主要是對取得農業或者牧業收入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徵收。

農業税、牧業税、耕地佔用税和契税,1994年以前一直由財政機關負責徵收管理,1996年以後改由税務機關征收管理,因而適用税收徵收管理法。另外,關税由海關負責徵收管理,依照《海關法》及《進出口關税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不適用《税收徵收管理法》。

以上就是小編對税收徵收管理法的適用範圍的相關資料的整理。還要提醒大家,徵管法雖然提到税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税收的徵收管理,都可以適用此法。但除了以上税種之外,還有一些税種的費用也由税務機關征收,但不適用此管理法,這些税並不由税收徵收管理法管理。其都有各自的具體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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