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佔用税徵收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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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佔用税徵收範圍是什麼?

耕地佔用税徵收範圍是什麼

1.耕地佔用税徵收範圍主要包括納税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佔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2.耕地佔用税也包括佔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佔用耕地,必須依法徵收耕地佔用税。佔用己開發從事種植、養殖的灘塗、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着有利於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平衡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徵收耕地佔用税。

3.耕地佔用税也包括佔用前3年內屬於上述範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佔用耕地,需要繳納相關税費。

以上3類情況包含在耕地佔用税徵收範圍內。

二、耕地佔用税指的是什麼?

耕地佔用税指的是佔用耕地建房的人或者拿耕地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的人,需要向其徵收的相關税費。比如舉個例子,小周家想在耕地上建房子,這時候去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的時候,是需要繳納相關税費才可以建房的。耕地佔用税一般採用定額税率,其標準取決於人均佔有耕地的數量和經濟發展程度。耕地佔用税收取的目的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耕地佔用税繳納人羣主要包括以下3類:

1.佔用耕地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

2.佔用耕地的鄉鎮集體企業、事業單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

3.佔用耕地的農村居民和其他公民,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

三、耕地佔用税每年都交嗎?

耕地佔用税不是每年都需要交的,在這裏進行解釋,耕地佔用税繳納人獲准佔用耕地的環節徵收,除對獲准佔用耕地後超過兩年未使用者須加徵耕地佔用税外,此後不再徵收耕地佔用税。也就是説如果使用了耕地,指需要繳納一次就夠了,但是如果申請到一直為利用起來的話,據需要在加徵。這點是值得大家注意的,如果申請到耕地建房的就好好利用起來,因為交了耕地佔用税,利用也屬於合法。

以上就是對耕地佔用税徵收範圍的相關解釋。一般在佔用了耕地,進行了非農業建設的相關活動,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但耕地佔用税並不需要每年都繳納,只有在超過兩年未使用該佔用的耕地的情況下,才需要重新繳納相關的耕地佔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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