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休息期間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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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休息期間有工資嗎?

工傷休息期間有工資嗎?

職工因工傷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即最長不超過24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工傷的認定?

1、工傷的認定: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c.患職業病的;

d.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範圍

a.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

b.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c.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d.從事不利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e.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4、工傷認定負責部門:當事人主管部門、公司設備安全檢查小組及綜合管理部三方同時認定,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三、工傷的申報程序??

1.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2.員工因工負傷,經綜合管理部、當事人所在部門及設備安全檢查小組確認後按國家《工傷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認定與鑑證。

3.經三方鑑證確認為工傷,報(副)總經理審批後可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由綜合部負責備案。

總的來説,當事人工傷期間的工資應保持由當事人單位支付,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若有特殊情況可請相關部門進行判定是延長還是返工。若用人單位在此期間辭退當事人、或拒絕支付、少付給當事人工資,其行為屬於法律規定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採用勞動仲裁等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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