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誤工費的請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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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我們誤工的原因是因為一些意外情況所導致的,這些意外狀況當中又有可以具體追究的對象的時候,那麼我們都是可以申請到誤工費的。就比如説工傷誤工費,工傷誤工費自然是需要向自己用人單位來請示的。在請示之前,有個別職工也會提前的瞭解一下工傷誤工費的請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工傷誤工費的請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工傷誤工費的請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如果認定為工傷,產生的誤工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據此,職工治療工傷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原工資標準向職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權導致職工工傷的,根據《民法典》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既可以向侵權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權賠償,也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哪些事項?

1、首先判斷是否屬於工傷的範圍

勞動者在發生工傷後,首先應判斷是否屬於工傷的範圍。

2、蒐集證據

尋求證據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勞動關係證明是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3、明確遭遇工傷單位的名稱和住址

在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是工傷保險待遇的承擔者;在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單位也應承擔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確切名稱及地址,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工傷,勞動者便無法索賠。

4、明確單位是否已經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的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後一年內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會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説,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虛假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綜上所述,其實關於工傷期間的誤工費,職工也不是説要以低人一等的姿態去向公司請示的,理論上不論職工是否請示,在有了工傷認定的結果以後,照常支付誤工費這本來就是公司的責任跟義務的。如果,不想把關係弄僵的話,當然職工個人可以提交一份讓公司發放誤工費的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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