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工傷待遇的依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因為我國的法律制度當中對於老工傷並沒有準確的概念,所以在實際操作當中是將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之前遇到的這部分工傷稱之為老工傷,工傷保險條例是在04年1月1日開始強制實施的,在此之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也能夠稱為老工傷的。其實現在老工傷的職工也有很多,比如在上海,那麼,上海市老工傷待遇的依據是什麼?

上海市老工傷待遇的依據是什麼

一、上海市老工傷待遇的依據是什麼?

(一)傷殘津貼:1到4級在職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二)生活護理費:達到護理等級的老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

(三)供養親屬撫卹金: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親屬撫卹金。

(四)舊傷復發醫療費:因舊傷復發、工傷康復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勞動能力鑑定費:符合工傷保險政策規定的勞動能力鑑定費。

(六)輔助器具配置費:符合工傷保險政策規定的輔助器具配置費。

(七)喪葬補助金:經鑑定達14級的老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其中退休後死亡的老工傷人員,先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後再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老工傷人員是指企業參加我市工傷保險前,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現仍由企業支付相關工傷待遇的工傷人員及供養親屬(含退休、退職後診斷為職業病的人員)。

二、工傷待遇如下:

1、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2、工傷待遇審核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下達後,向社保遞交申請後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待遇審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鑑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3、受傷員工申請後在60日內下達待遇。

4、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目前上海市政府規定的老工傷待遇也是包括傷殘津貼,舊傷反覆復發的醫療費,還有各種器械的配置費用,包括將來的商戰撫卹金等,可是老工傷待遇的詳細實施準則各省市可能都有差別,在上海是屬於老工傷的這部分羣體還得自己到各區域的工傷保險機構當面問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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