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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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在我國是一個大省,雖然它地理位置好,但是還是經濟落後,也意味着河南省就業崗位很少,同時也會帶來很多失業人士,政府為了幫助這些失業的人在找到下一個工作之前,會給其補助失業保險金,讓其順利度過難關。那麼河南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有哪些呢?本站在下文中對此做了解答,請您閲讀下文。

河南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一、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的辦法

(一)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後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覆的審核意見。

(二)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

1、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

2、已辦理失業登記的。

3、有再就業要求的。

4.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三)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

1、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

2、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

3、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

4、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業登記之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並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為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醫藥費60%到80% (

(五)個人後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後,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户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三、失業保險金髮放辦法

(一)第二十條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發給《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從其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二)第二十一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和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滿1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4個月,以後每增加1年可增加2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用人單位和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1、《實施辦法》實施前,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不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其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為本人和用人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與《實施辦法》實施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併計算。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3、第二十二條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經辦機構每月按本人月失業保險金5%的標準發給門診醫療費;患病報經辦機構同意後住院治療的,由經辦機構憑住院醫療費報銷單據核發住院補助金,補助金額累計不超過本人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總額。

5、第二十四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以其生前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計發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喪葬補助金標準為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對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發給一次性撫卹金,供養1人發14個月,供養2人發18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發22個月。

6、第二十五條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數額按照其工作時間長短計算,連續工作每滿1年,按當地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支付,但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總和。

7、第二十六條失業保險金和門診醫療費應按月發放,由經辦機構開具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於每月25日後到指定銀行領取。

8、第二十七條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辦機構有權即行停止其失業保險金的發放,並同時停止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9、第二十八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準備書面資料、開設服務窗口、設立諮詢電話等方式,為失業人員、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諮詢服務。

10、第二十九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負責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統計工作。

要想領失業保險金,首先得達到政府規定的救濟條件,如何才能依照程序去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按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失業保險金繳納超過一年以上,失業登記等條件。失業保險發放需要在經辦機構受理失業人員申請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十日之內下發,經辦機構通過各方面服務為失業人員提供諮詢服務,然後按規定統計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和發放。這就是對河南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的解答內容了,希望對您瞭解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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