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證明流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在以前,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很多工作單位的職工都有享受到單位或者政府分配房屋的福利。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房屋改革的過渡,分配住房的形式逐漸退化,取而代之的就是市場買賣住房。房改房就是這個過渡時期的產物。那麼房改房證明流程是怎麼樣的?

房改房證明流程是什麼?

一、房改房證明流程是怎麼樣的?

1、首先,去房改辦政策法規科(在市房產局,二樓)領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

2、產權所有人填寫好上述申請表後,到原產權單位蓋章並領取《職工個人住房檔案建檔登記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產權評估價核定表》

3、拿單位蓋好章的申請表到市房產局2樓公房科蓋章(需要10個工作曰左右時間);

4、完成後,帶齊上述三張表及房改房相關資料回到房改辦,需要帶的資料有: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複印件2份)。 (夫妻離異的提供財產分割協議書、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財產分割兑證書、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原件)

5、用以上資料在房改辦辦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備案表》,即我們説的上市證;

6、到這步後,已經完成了在房改辦的所有手續。

已購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謂公有住房?又何謂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職工已按照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購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換、出租的行為。

B、已購公有住房必須具備什麼條件才可出售、交換及贈與? 已購公有住房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出售、交換、贈與:

1、已取得房地產權證;

2、出售的,已按揭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已購公有住房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換及贈與時,須作什麼安排

1、未分攤共有建築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出售、交換、贈與時,需經廣州市房地產測繪所測量計算屬於該房屋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

2、對於10層以上(包括10層)的高層建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

3、對於10層以下的多層建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

4、原產權單位已撤消的,該房款應交付其上級主管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應交付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5、以上收入應全額存入廣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在銀行開設的單位住房基金專户管理;

6、已購公有住房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的測量費用,由收取共有分攤建築面積價款的單位負責;

7、已購買所分攤共有建築面積的已購公有住房出售、交換、贈與時,所得價款應全額歸原產權人。

二、房改房的概念

房改房,是指於1994年國務院發文實行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我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

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

在房改售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有所控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築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職權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或公有財產的流失。

購買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惠,對離休幹部也有優惠政策。

另外購買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進入市場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給職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後才可出售,指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證明流程就是上面的內容,我們要了解房改房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如果按照公有住房的成本價購買,那麼房屋的所有權是歸職工個人所有的。如果是按照房屋的市場標準價購買得到公有住房,那麼實際職工只是擁有房子的部分所有權,一般過五年,就可以完全擁有所有權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