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離婚時可以變更承租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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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離婚時可以變更承租人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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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遷時承租人能拿到多少補償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拆遷過程中公有房屋的承租人可以作為被拆遷人。國務院590號令頒佈後,也應當由徵收人與公房承租人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所以房屋承租人完全可以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

公租房拆遷補償標準是,第一給公租房的所有人補償房屋補助費用,這是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進行計算的。第二要補償安置費用和搬遷費用,這也是與房屋的建築面積有關,按每平方米多少錢計算的,同時如果逾期的話還要減少。第三,還要補償公租房在停產停業期間所遭受的損失。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公租房進行拆遷的,承租人可以獲得的經濟補償是拆遷安置補償款,補償的具體數額由承租人與拆遷部門協商。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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