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經濟適用房買賣要滿足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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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蘭州經濟適用房買賣需滿足什麼條件?

蘭州經濟適用房買賣要滿足哪些條件?

有限產權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後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限制上市交易起始時間以繳納第一筆購房款或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如繳納第一筆購房款時間、簽訂購房合同時間、證載購房時間不一致,按最早時間確定。

購買有限產權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的,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的,經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單身購房的除外)提出申請,由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優先回購或向符合條件的其他申購家庭進行調劑。回購調劑價格按照市物價部門核定的原價格執行。

購買有限產權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後允許上市交易,交易前須經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審核意見,並參照甘肅省房改有關價格標準中蘭州近郊四區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核算所交易的經濟適用住房與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的50%作為應收繳的土地收益,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收後繳入市財政,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交易後的住房性質為完全產權。

二、蘭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經濟適用住房由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按照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供應。

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常住城鎮户口(不包括學生户口);

2、申請家庭屬無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上年度全市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5%以下的住房困難户;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未婚及婚後離異、喪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年齡應當在25週歲以上。

綜上所述,在蘭州購買經濟適用房屬於限制產權,如果想正常買賣,需要在購買經適房五年後補繳土地出讓金,標準按照商品房和經適房差額的50%的比例收取。繳納完畢後,可以在蘭州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等拿到完全產權後就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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