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天津經濟適用房2021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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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可以辦理限價房,要求申請人有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或濱海新區的常駐非農業户口,申請人要求為2人或以上的家庭為單位,如果未婚要求年齡超過25歲,以自己作為大齡未婚青年以單人為家庭申請,要求申請家庭自有住房面積不超過60平米,家庭年收入不超過9萬,符合這些條件就可以去申請了,申請時,帶好申請人(申請家庭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或未婚證明),所有人户口所在地的房產證(或拆遷證)到所屬房管局進行登記申請。

一般在天津經濟適用房2021如何辦理?

天津經濟適用房辦理方法如下:

根據《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常住户籍;

(二)家庭上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2倍的(具體收入線標準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向社會發布);

(三)拆遷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原則上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費中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低於25萬元,住房合計建築面積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積30平方米以下。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金額以《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為依據。符合以上條件的家庭需在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請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申請購買人由本人或本人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向拆遷房屋坐落區房管局提出申請:

1.本人身份證;

2.家庭户口簿;

3.申請人與拆遷單位簽訂的《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類)。《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已交回房屋拆遷單位的,拆遷單位應向申請人提供複印件,在複印件上註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並加蓋拆遷單位公章,註明經辦人。

區房管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要件原件進行審驗,與相關複印件核對,並核查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審核無誤的,留存複印件,由申請人填寫《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

(二)收入核查。區房管局對初審合格的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單,由申請人到拆遷房屋坐落區民政局進行收入核查。

申請人向區民政局提供核查收入所需的證明材料,區民政局在15日內根據證明材料,結合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等專業數據信息庫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情況,並在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單上註明核查結果和經辦人,加蓋專用公章,由申請人轉回區房管局。

(三)公示。區房管局根據區民政局轉回的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單,補充填寫《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並將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

(四)發證。經公示,對申請人相關情況無異議的,由區房管局在《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並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以下簡稱《購房證明》)。

同時,在《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中註明“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字樣。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由區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在5日內進行核實。對經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區房管局書面通知申請人。

依據《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天津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要求購買對象為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非農業户籍居民、家庭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2倍、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低於25萬元,且無住房的拆遷户。符合以上條件的就可以依據申請流程到所屬房管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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