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 - 其徵收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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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行兩種土地制度,即國有土地制度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對於國有土地,如果想要擁有土地使用權,就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而對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人們瞭解的就比較少,對此,下面將為大家介紹,村裏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請繼續閲讀了解。

村裏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其徵收範圍是什麼?

一、村裏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

農村不屬於土地使用税開徵範圍,對企業在農村的生產經營用地不徵收土地使用税,同時不徵收房產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範圍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

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農村不屬於土地使用税開徵範圍,所以村裏的土地土地使用税是不需要繳納的。關於土地使用税的徵收範圍是有具體的劃分的,涉及的範圍是城市、縣城、工礦區等,其中以使用土地的面積作為課税的對象,使用的土地面積越大,就代表着需要繳納的土地使用税就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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