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鎮行政村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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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資源,個人或單位在使用土地的時候,應向國家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税。我國規定了土地使用税只在城鎮地區徵收,農村地區是不徵收土地使用税的。但有些鎮的下屬會有一些行政村,那建制鎮行政村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本站小編就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説明。

建制鎮行政村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

一、建制鎮行政村土地使用税需要繳納嗎?

凡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不論是國家所有的土地,還是集體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建制鎮的徵税範圍為鎮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區,但不包括鎮政府所在地所轄行政村,即徵税範圍不包括農村土地。

二、土地使用税徵税對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三、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

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個人。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根據相關規定,建制鎮行政村土地使用税是不需要繳納的。建制鎮的土地使用税只針對該鎮政府所在地的區域,而不包括下屬行政村。我國的土地使用税採用的是定額税率的徵税形式,鄉鎮和大城市的税率是不同的,城市越大,土地使用面積越大,繳納的土地使用税就越高,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許多企業都將工廠建設在農村地區的原因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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