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只有土地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買房子只有土地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一、買房子只有土地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買房子只有土地證是不符合法律規定,如果你買的房屋是商品房,開發商有總土地使用證,你們只有房產證,有沒有土地使用證沒有什麼影響,雖然你們沒有辦理土地證分户,實際上在你們的房價中已經包含了土地出讓金。小區的土地面積為你們業主共有。

如果你買的不是商品房(該房沒有合法的手續),開發商是違法開發的,沒有土地使用證,那麼你的房屋就很麻煩。

1、民法典規定,不動產實行登記。你沒有土地使用證就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就不能辦理房屋產權。沒有房產證你的權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你今後想賣掉該房屋也很難,沒有房產證就不能證明你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另外沒有房權證該房不能進行抵押。

2、你的房屋是違法建築,政府有可能會拆除。並且不會對你們進行補償。你們的損失只能向開發商追償,如果你們知道這是違法建築,你們為了圖便宜還買的話。在開發商那裏你們也不可能得補償。

(三)、沒有土地證的房子較好不要購買,因為購房風險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購房資金風險,還有貸款、補償,續期等重要的事項的辦理。

二、土地使用證的作用

(一)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購買房屋的話,一般情況在選擇證件方面的話,都必須要齊全,才能夠完成相關的過户手續的辦理,比如説購買商品房的話,對於開發商來説的話,最重要的就是一個房屋產證,沒有這個房產證明是無法辦理相關的事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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