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高速公路是否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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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告訴公路的土地使用税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確的就是什麼叫做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哪種類型的土地才需要交的,在搞清楚了這兩個問題之後,我們對高速公路是否土地使用税這一問題就自然而然知道答案了,以下就是相關問題的答案,大家可以用作參考。

法律中規定高速公路是否土地使用税?

法律中規定高速公路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根據《廣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税實施細則》第九條第七款規定,對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內非經營性的停車場、公共綠地、公共衞生間用地,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高速公路是否土地使用税的相關答案,其實高速公路使用税問題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首先看告訴公路是屬於哪種類型的土地,是國家公共利益的需要還是個人或者單位盈利的需要,這樣一看交税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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