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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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團伙搶劫罪並不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獨立罪名,而是屬於搶劫罪犯罪情節的一種被規定在搶劫罪的內容裏面。實踐中很多人對團伙搶劫罪都不是很瞭解,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做詳細介紹,希望能幫助到您。

一、團伙搶劫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263條的規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户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團伙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第2張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團伙搶劫是按總的搶劫數額的,不是按每個人得到的數額計算的。你弟他們如果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搶劫的數額不大的話就可能從輕處罰。

二、相關法規:

處罰(刑法的規定)

(1) 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 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 聚眾“打砸槍”,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團伙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第3張

(2)加重處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對團伙搶劫罪的量刑可以參考我國刑法中對搶劫罪的量刑,團伙搶劫其實就是多人共同實施的搶劫犯罪,首先要區分主犯從犯,然後再根據各人在犯罪中的作用進行處刑。要是您對團伙搶劫罪還有什麼需要了解的地方,歡迎您到本站網站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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