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麼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9W

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剝奪人身自由,接受勞動改造的刑罰,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呢?

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麼區別?

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麼區別

(1)適用對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適用於罪行較重的犯罪分子,又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

(2)執行場所不同。拘役是就近執行,即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關設置的拘役所執行;有期徒刑則是由勞動改造機關負責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長、起點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點低、幅度小。拘役的期限為15日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超過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的可以延長到25年;死刑緩期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減為有期徒刑25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時不得少於13年,也可延長到20年。

(4)待遇不同。被判決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每月可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勞動能力的,一律實行無償的強制勞動,並且沒有休假、回家的待遇。

(5)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構成累犯;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外,原則上不構成累犯。

《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區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