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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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麼不同

有期徒刑和拘役同屬於我國刑事處罰中的主刑,一般法官在量刑處罰的時候,需要根據《刑法》中的規定,依法對犯罪分子作出新相應的處罰,在這方面可以説法官是沒有自由裁量權的。而有期徒刑和拘役之間也有一些不同之處,那到底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麼區別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麼不同

(1)適用對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適用於罪行較重的犯罪分子,又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

(2)執行場所不同。有期徒刑的執行場所是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拘役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長、起點高、幅度大,有期徒刑為 6 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點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無償勞動,接受教育改造;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5)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 犯罪 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 ,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二、無期徒刑是終身監禁嗎

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並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無期徒刑是中國刑法規定的主刑之一,其嚴厲程度僅次於死刑,被判處這一刑罰的罪犯可能終身服刑,相當於國外的終身監禁。然而,在實際執行中,無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監獄裏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無重大違規,服從監管,一般服刑兩年後就可被減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減到13年。

刑法規定:服刑者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夠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夠少於10年。無期徒刑會因為犯人在獄中表現良好而減刑,而終身監禁卻不會減刑,只能一輩子在監獄中度過。終身監禁的罪行會比無期徒刑的刑罰更重。

上文中,小編為大家總結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區別,主要在五個方面有不一樣的地方。而最明顯的就是有期徒刑和拘役在強度上的不同,其中有期徒刑的強度是要略高於拘役的。而無論是在執行有期徒刑還是拘役的時候,此時都必須要嚴格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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