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定罪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定罪標準是什麼?
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一般以詐騙罪定罪,套取國家資金28萬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被羈押律師會見需要哪些材料?
1、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
3、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三、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委託辯護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委託辯護律師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非法佔有為目的套取國家資金28萬定罪證據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在司法實踐中,套取國家資金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即便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也可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而且正常情況下國家資金的撥付有嚴格的操作流程跟適用條件,如果在此過程中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協助嫌疑人套取國家資金,也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