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罪的不當利益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4W

行賄罪的不當利益是什麼?
行賄罪的不當利益是什麼?

一、行賄罪的不當利益是什麼?

謀取不正當利益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非法利益均屬不正當利益。非法利益本身就是違法的,是實體違規,涵蓋法律、法規、規章等禁止取得的利益以及不履行法定義務所獲得的利益。前者諸如走私獲利,後者諸如逃税獲利;二是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利益也屬於不正當利益。該種利益的本身不是法律、法規、政策所禁止的,而是取得利益的手段具有非法性和不正當性,是程序違規,表現為要求國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行業規範的規定,為自己提供幫助或者方便條件。不正當利益的本質就是利益取得手段的不正當性。

第二類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經濟管理活動中,諸如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商業活動中,為謀取競爭優勢、違背公平原則屬於“不正當利益”;二是在人事組織管理活動中,諸如職務調動、崗位安排等人事管理活動中,為謀取競爭優勢,違背公正原則屬於“不正當利益”。

二、如何正確認定行賄罪

認定行賄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一)行賄罪與饋贈禮物的界限

看行為人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禮物時,主觀上是否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犯罪目的。

(二)行賄罪與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的界限

1、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只能由自然人實施;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則既可以由自然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

2、犯罪客體和對象不同。行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對象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而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犯罪對象只能是公司、企業中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注意分清以上兩個問題,就可以比較正確的認定行賄罪。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存在行賄這種行為的話,情節比較嚴重的將會構成行賄罪。當然的行賄最主要是為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根據我們國家《刑法》當中的規定不正當的利益在進行認定的時候,也是有非常明確的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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