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立功材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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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立功材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社會的安定團結離不開人民警察的存在,並且在生活當中,大家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也是有困難找警察。所以説人民警察在社會當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不過也確實是如此,人民警察在日常生活當中和一些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過程當中,做出了非常大的犧牲。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人民警察立功材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人民警察立功材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1、主體要件。立功的主體是一切歸案的犯罪分子,無論其主觀惡性輕重、犯的是何種罪行、可能判處的刑罰輕重,有無悔罪表現、有無自首、坦白等情節。

2、時間要件。立功必須發生於犯罪分子到案後,終審判決生效前。“到案”包括二種情況,一是指在詢問、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及公民扭送過程中,從犯罪分子被公安機關第一次詢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應認為是“到案”。二是指犯罪分子自動投案,自動投案的認定從自首制度。立功的開始時間不宜定得過早,一般應以犯罪分子知道自己的罪行被司法機關通過法律程序確認之時為宜,因為只有此時犯罪分子才有立功贖罪的願望。

3、行為要件,即犯罪分子實施的立功行為。具體包括《刑法》第68條及司法解釋規定的五種形式的一般立功及重大立功行為。

4、確認要件。即犯罪分子所檢舉揭發的他人犯罪事實、所提供的破案線索、所提供的其他犯罪分子的藏匿地點、活動規律等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司法機關據此查證了他人犯罪事實、偵破了其他案件、抓獲了其他犯罪嫌疑人;反之,如果犯罪分子所揭發、提供的內容不屬實,或未能查證屬實,則不能認定立功。另外,如果犯罪分子雖想阻止他人犯罪事實,但未能成功,或者雖做了一些其他對國家和社會有利的行為,但表現並不突出,也不足以構成立功。

四個要件只有同時具備,才能構成立功。

二、如何計算人民警察加班費?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後,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換句話説,雙休日加班後,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平時晚上的加班和國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國慶總共休息8天,但從目前國家的規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4日是國定假日,其餘4天是把前後的雙休日調換來的。所以1~4日的加班是國定節假日的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按300%計算),其它4天,是雙休日加班,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還是給加班費。

三、哪幾種情形必須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必須完成的生產任務。

在上文當中,小編針對人民警察立功材料需要具備什麼條件的問題,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其實人民警察如果想要寫立功材料的話,首先需要確定之舉是否構成了立功的表現。立功的表現在主體方面,時間和行為方面都有着相應的規定。如果確實構成了立功表現的話,國家對人民警察是有嘉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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