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部門分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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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辦公廳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部門分工的意見

商務部辦公廳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部門分工的意見

為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或企業集團,我部正在推進“振興老字號工程”、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培育大型流通服務企業等多項工作,建議將工作分工第一項改為“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資委牽頭”。

頒佈單位:商務部

文       號:商辦改函[2007]40號

頒佈時間:2007-04-17

實施時間:2007-04-1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你廳《關於徵求對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部門分工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發改辦產業〔2007〕780號)收悉。經研究,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為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服務企業或企業集團,我部正在推進“振興老字號工程”、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培育大型流通服務企業等多項工作,建議將工作分工第一項改為“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資委牽頭”。

二、作為流通行業主管部門,商務部正採取多項措施促進物流的專業化、社會化發展,引導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成為區域性的物流言中心。商務部管理的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業、家庭服務業、會展業、沐浴業等面向居民生活的服務業都是就業容量大的服務行業,同時積極促進中介服務、諮詢服務等商務服務業發展,因此,建議將工作分工第二項改為“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第十一項改為“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商務部、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等部門落實”。

三、考慮到服務業標準化建設的專業性,建議在工作分工第二十九項中加入商務部等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

四、建議第十六條中增加“具備條件的沿海地區和城市要根據自身優勢,研究制定鼓勵承接服務外包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際資質的服務外包企業,形成一批外包產業基地”的內容。

以上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辦公廳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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