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屬於行政執法嗎 - 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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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屬於行政執法嗎,有什麼規定?

大家都知道在行政處罰法當中規定了行政處罰的方式,行政處罰必須要由專門的部門執行,但是罰金是不屬於行政執法的,罰金是刑法當中規定的一種處罰方式,與行政處罰的罰款有本質的區別,關於罰金屬於行政執法嗎,有什麼規定接下來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規定。

一、罰金屬於行政執法嗎,有什麼規定?

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於財產刑的一種,它在處罰性質、適用對象、適用程序、適用主體、適用依據等方面與行政罰款、賠償損失等處罰措施有着嚴格的區別。

二、適用對象

罰金刑的適用對象主要是經濟犯罪和貪利性犯罪。此外,在刑法明確規定對犯罪單位施以雙罰制時,對單位一律使用罰金刑。刑法分則對於罰金刑的規定有四種方式:一是選處罰金,即將罰金規定為選擇法定刑,只能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二是單處罰金,即罰金只能單獨判處,此一情況只適用於犯罪的單位。三是並處罰金,即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四是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即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三、根據刑法典第53條的規定,在我國,罰金有以下五種執行方式:

(1)一次繳納,即要求犯罪人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性繳納完所判罰金的數額。

(2)分期繳納,即要求犯罪人在判決確定的期限以內分期繳納所判罰金的方式。

(3)強制繳納,指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屆滿以後,犯罪人未繳納或未全部繳納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其繳納的方法。

(4)隨時追繳,指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犯罪人,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其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隨時予以追繳的方法。

(5)減免繳納,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使犯罪人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免除其繳納數額的方法。

四、罰款和罰金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於刑事處罰;

2、執法機關不同。罰款一般由行政執法機關決定,而罰金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3、適用對象不同。罰款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分子,而罰金則適用於違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綜上所述,關於罰金屬於行政執法嗎,有什麼規定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罰金和罰款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罰款屬於行政法上的處罰,其適用對象一般是行政違法行為,但是罰金一般是屬於刑事處罰,所以對於罰金和罰款還區分不清的可以繼續到本站網站學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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