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倒賣文物罪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一、構成倒賣文物罪怎麼處罰

構成倒賣文物罪怎麼處罰

倒賣文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我國《刑法》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女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倒賣文物罪注意事項有哪些

1、構成本罪的關鍵是,行為人須有倒賣文物的行為。此處,須注意兩點:其一,須有倒賣文物的行為。所謂倒賣文物,是指違反國家文物管理法規,倒手買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行為,具體表現有二:

(1)無權經營文物的單位和個人擅自收購或者銷售文物;

(2)經國家批准的文物經營單位,超越經營範圍,經營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其二,倒賣的對象限於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即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不允許個人和未經批准的單位非法經營的文物,包括一、二、三級珍貴文物與禁止經營的一般文物。倒賣不屬於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不構成本罪。

2、倒賣文物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方能構成本罪。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倒賣珍貴文物的;倒賣文物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倒賣文物數量較大或者次數較多的;造成文物流失難以返回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

3、本罪的主體是自然人和單位,其中單位既可以是無文物經營權的,也可以是有文物經營權的。主觀方面須具有牟利的目的。至於行為人實際上牟利與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在我國的內海、領海倒賣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屬於本罪與走私文物罪的法條競合,應以走私文物罪定罪處罰。

5、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倒賣給外國人,屬於本罪與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法條競合,一般應定非法向外國人出售、一贈送珍貴文物罪,但情節特別嚴重的,應以倒賣文物罪定罪處罰。

6、自然人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自然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文物的單位必須首先經國家文物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文物外銷和文物拍賣均要經過國家文物局批准;其次,經營文物單位要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並在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