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故意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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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故意的概念是什麼?

我國法律在犯罪故意的劃分上有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之分,直接故意比較容易理解,可是什麼是間接故意,可能很多人就説不出來了。下面本站小編就給大家講講間接故意的概念是什麼,關於間接故意有哪幾種解釋,讓我們來看下文的分析。

一、什麼是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種類型,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所謂放任,是指行為人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雖沒有積極地追求,但也沒有有效地阻止,既無所謂希望,也無所謂反對,而是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任憑它發生與否,對結果的發生在行為上持一種消極的態度,但在心理上是肯定的,不與其意志衝突。

二、間接故意發生情況是什麼?

間接故意一般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

1、為了實現某種非犯罪意圖而放任一個危害結果發生;

2、為了實現某種犯罪意圖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結果的發生;其中又可以分為情況:

(1)為了追求某種危害結果而對同一對象可能造成的另一危害結果持放任的態度。

(2)對某一對象實施犯罪行為時,放任對另一對象造成的危害結果。

三、關於間接故意的解釋有哪些?

1、是明知其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2、是明知其行為可能會發生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3、是明知其行為可能引起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因此,間接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換而言之,預見到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性,而加以放任,就是間接故意。

四、間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區別是什麼?

1、認識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兩種情況,間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種情形;

2、對危害結果發生的意志因素明顯不同。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即聽之任之、滿不在乎,容認、同意危害結果的發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結果發生或明知道必然發生的情況下放任結果發生。

3、特定危害結果發生與否,對兩種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為定罪的意義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觀惡性大於間接故意。

綜上所述,當事人明知道自己行為可能會危害社會,卻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而是放任自流,這樣的行為就是間接故意的概念的具體體現。間接故意同直接故意一樣,都是故意犯罪的類型。當事人不能以間接故意為由來逃脱法律的制裁,只是法院會根據這一情節給與適當減輕刑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蘇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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