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劫奪被押解人員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1W

一、刑法劫奪被押解人員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法劫奪被押解人員罪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秩序,犯罪對象則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謂罪犯,是指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確認為有罪的人。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

所謂劫奪,是指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奪取或者釋放被押解人,以使其脱離押解人員控制的行為。所謂押解途中,是指將被依法關押的人自關押場所押解出來後直至押解人關押場所前的全過程。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實際構成其罪的,應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多為被劫奪人的親朋好友。

4、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仍決意劫奪,其目的一般在於使被劫奪人逃避法律制裁。

二、刑法劫奪被押解人員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押解人犯從廣義上講也屬於一種公務活動,因此,劫奪被押解人員也具有妨害公務的性質。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目的不同,本罪必須具有劫奪人犯的目的,而妨礙公務罪不具有此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劫奪被押解人員的意圖,僅以暴力、威脅的方法妨礙押解工作的,不構成本罪,但可以構成妨害公務罪。在劫奪過程中使用暴力,致押解人員及人犯和嫌疑人死亡和重傷的,按牽連犯的原則,從重罪處罰。

綜上所述,犯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被押解過程中,如有犯罪分子搶奪犯人幫助其逃跑,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其會被法院判刑坐牢。實施搶奪被押解犯人的行為是犯罪客觀要件,故意是主觀,而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即可以構成犯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