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的區別是什麼
一般累犯與特殊累犯的區別:
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實施的前罪和後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累犯。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不受是否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限制。
3、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後一個犯罪行為發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的刑罰執行或者赦免以後5年以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不論何時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都構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這是因為這類犯罪社會危害性大,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從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角度出發才做這樣特殊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