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重婚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5W

婚外情重婚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婚外情重婚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社會意義

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風俗的行為為內容的犯罪。刑法規定重婚罪,是想保護社會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也一併包含着想通過維護今日的社會道德規範之一環的一夫一妻制來保護家庭生活。

在最近的立法例中,多把重婚罪和其他犯罪作為針對家庭的犯罪來對待。在各國立法例中,有不少把近親結婚及其他反自然的猥褻行為也作為風俗犯來處罰。關於性風俗的保護,刑法應作何種程度的干涉,是立法政策上的困難問題,必須考慮各個社會中的具體情況來慎重決定。但是,應該極力節制用刑法抑制這些行為,在有些國家的刑法中,對反自然的性行為尚無必要特別予以刑法的抑制。

重婚罪構成要件有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主觀要件這四種,從這四種要件出發,可以明確地表現出重婚罪的犯罪本質。重婚罪的確立,有利於保護社會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和維護今日的社會道德規範之一環的一夫一妻制來保護家庭生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