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以及防衞過當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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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衞以及防衞過當的區別是什麼?

一、正當防衞和防衞過當的區別是什麼?

正當防衞是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防衞過當是一種犯罪行為,它的本質應當是具有社會危害性。防衞過當與正當防衞是兩個既有本質區別又有密切聯繫的概念。

1、防衞過當在客觀上有危害性、在主觀上有罪過。從總體上説是一種非法侵害行為,這是區別於正當防衞的本質特徵也是刑法規定防衞過當負刑事責任的根據。

2、防衞過當與正當防衞一樣,都具有行為的防衞性,這是它們的密切聯繫之所在。成立防衞過當,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針對不法侵害人的前提下進行的。只有正當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才使防衞由正當變為過當,由合法變為非法。基於防衞過當的特殊性,刑法明文規定對於防衞過當行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正當防衞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正當防衞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社會危害性大,侵害程度激烈,具有積極進攻性的侵害行為。

2、正當防衞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為中,犯罪的主體。

3、正當防衞行為必須是實際發生而且正在進行的違法侵害行為

4、正當防衞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公私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三、防衞過當的罪過形式有幾種?

1、防衞人明知自己的防衞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衞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衞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衞過當。

2、防衞人知道自己的防衞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衞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衞過當。

3、防衞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衞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正當防衞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並且在侵犯發生過程中。正當防衞和防衞過當有本質區別,兩者在法律後果、責任承擔等方面都不一樣,當事人是正當防衞的,不用承擔法律責任,而防衞過當是對侵害人造成嚴重傷害,超過一定限度,當事人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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