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一、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有哪些?

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有哪些?

1.二人以上的共同過失行為造成一個危害結果的,不構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害行為造成某種危害結果,但有的是出於故意,有的是出於過失,不構成共同犯罪。

3.無罪過幫助他人實施故意犯罪的,不構成共同犯罪。

4.二人以上同時或者先後(近乎同時)針對同一個目標實施同一犯罪,但主觀上缺乏共同實施犯罪的意思聯絡的,屬於同時犯,不構成共同犯罪。

5.超出共同故意範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

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數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也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裏有兩層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故意的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參加實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對犯罪結果的發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態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彼此聯繫,相互默契,結合成為一個統一的犯罪行為,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各共同犯罪人在實施共同犯罪時,儘管所處的地位、具體的分工、參加的程度、甚至參與的時間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達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標,從而緊密相聯,有機配合,各自的犯罪行為都是整個犯罪活動的組成部分。在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的必然要求。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共同犯罪的具體認定情況,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涉案事實後果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共同犯罪的具體認定上,必須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下才可以進行處理,否則是不能認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