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證據確實、充分的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W
刑事訴訟證據確實、充分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證據充分、確實的條件包括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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