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工傷傷殘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二級工傷傷殘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二級工傷傷殘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醫療費用

工傷醫療費用:治療工傷所需費用享受因工醫療待遇,這些費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等,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全額支付。但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醫療機構搶救。在非協議醫療機構急救的,脱離危險後應及時轉到協議醫療機構醫治。異地發生事故傷害在外地醫療機構救治的,經急救脱離危險後應轉入本市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工需要進行康復性治療的,須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並報經辦機構確認。

根據鄭州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暫行辦法第29條的規定:受傷職工在工傷認定之前的醫療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後符合工傷醫療規定的費用,由經辦機構予以報銷。繼續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由經辦機構向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結算。

康復治療費

工傷職工需要進行康復性治療的,須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並報經辦機構確認。

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河南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2012年度鄭州市職工平均工資4148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為每人每月172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為每人每月138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不低於每人每月1037元。

二級工傷在賠償的問題上有着較好的保障,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工傷鑑定是客觀存在,但是有關的問題處理,會有不少的阻力,因為在具體的賠償上所屬的企業肯定不想多加支付,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進行問題的處理,儘量挽回自己的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