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能籤新公司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不能。實際中,員工與原公司未解除勞動合同,又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將要承擔以下後果:

未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能籤新公司嗎

1、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任何一方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比如員工隱瞞另一份勞動合同,與新的公司簽訂新一份合同,那麼該公司知道真實情況後,有權終止勞動合同。並且,未先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也可以據此主張終止勞動關係

2、新籤勞動合同後,給原公司造成損失的需要賠償。

因為員工先後簽訂兩份合同,會給原公司安排工作等帶來經濟損失,原公司可以根據相關證據予以追償,同時要求新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並且,員工辭急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賠償數額可以是一個月的工資。

實際中,員工找到新的公司之後,還是要先跟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是根據以下規定:

1、跟公司協商;

2、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最後,其實一般員工找到下一家公司後,新公司會先確定員工是否有其他的勞動關係,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造成同時存在兩份勞動合同的局面。並且,為避免被原公司請求賠償,建議也要遵守規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者如果沒有和年齡的公司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沒有辦法更新的工序進行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同時簽訂了兩家公司的話,那麼勞動者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比如説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話,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