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鎮徵地補償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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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天鎮徵地補償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山西天鎮徵地補償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麼

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的土地共分為三類:

一類區片範圍:北部丘陵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40068元/畝;旱地/園地:20034元/畝;林地:10017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5008.5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中部平川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53856元/畝;旱地/園地:26928元/畝;林地:13464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6732元/畝

三類區片範圍:南部山區

補償標準:水田/水澆地:36330元/畝;旱地/園地:18165元/畝;林地:9082.5元/畝;牧草地和其他農用地:4541.25元/畝

二、簽訂徵地補償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

和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説以後履行的問題了。

2、 約定違約責任

一般來説,拆遷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説,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拆遷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3、明確約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遷項目都要求合同簽訂後馬上騰退房屋,在交房後支付拆遷補償款,有的項目甚至是要求先騰退房屋,然後才把拆遷補償合同交給被拆遷企業和支付拆遷補償款。後一種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隱患的。

4、審查拆遷補償合同是否對我們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條款

比如是否為拆遷人付款設置了條件,這個條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難以實現的,一旦出現這樣的條款就要注意了,拆遷人有可能要通過這樣的條款設置延遲付款時間,因為大型企業的拆遷涉及到的補償金額都比較高,幾千萬甚至上億,這些補償費用一旦晚付幾個月所產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總之,天鎮縣的徵地補償標準沒有固定的數值,如果全鎮的徵地補償標準都是一樣的價格那也就不符合國家法律制度的規定了。意思就是這塊土地如果處於天鎮縣中心地帶,並且又恰好是水澆地或水田的話,徵地補償標準相對來説就要比偏遠郊區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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