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農村拆遷政策新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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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農村拆遷政策新規定是什麼?

南京農村拆遷政策新規定是什麼?

1、徵收項目中提供的徵收安置房最小户型建築面積不得低於45平方米。

2、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申購徵收安置房且獲得的房地產評估價格不足以購買45平方米徵收安置房的,不足部分由房屋徵收部門補足,並納入徵收項目成本。

3、徵收項目補償方案中明確的徵收安置房最小户型建築面積超過45平方米的,超出面積部分可由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按徵收安置房申購價格購買;無能力購買超出面積部分的,可與區人民政府指定的有關單位按份共有該套徵收安置房的產權。

4、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且獲得的房地產評估價格低於45萬元的,徵收補償

二、房屋拆遷補償包括哪些費用?

1、搬遷補助費

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搬遷時發生的搬遷補助費,包括搬遷費用和設備遷移費用。搬遷費用按照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計算;設備遷移費用根據被徵收房屋內管道煤氣、空調、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熱水器、寬帶網等設備情況,參照市場收費價格計算。

2、臨時安置補助費

房屋被徵收後進行安置過渡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計算。

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的,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產權調換協議約定的臨時安置期限及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發放。

3、其他補助費

(1)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户籍內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且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補助費。

(2)被徵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並符合救助條件的,區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補助費。

綜上所述,南京市在新農村及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經常會徵收農村房屋,對於被拆遷的農房,政府部門會給補償。根據南京市最新政策,補償金額不足45萬的,補齊45萬。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安置或者產權置換,在發佈徵地公告後,儘快完成搬遷的,還會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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