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徵收補償案例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一、案例

魚塘徵收補償案例有哪些?

張某本是城市務工青年,後經多年打拼,不願意再四處漂泊,遂返回家鄉打算自行創業。與妻子結婚後,張某就來到妻子所在的村莊安家立業。張某以家庭的名義在村裏承包了一塊土地,並自行出資在承包地上建造了房屋和一片魚塘。經過多年的經營,魚塘的規模已初見成效,張某一家的日子過得風生水起。但是,好景不長,某州某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為實施開發區及新城總體建設規劃,結合電子商務區項目建設用地需要,需徵收張某房屋及魚塘所在地的集體農用地。由於補償標準偏低,張某與徵地部門一直未就補償價格協商達成一致。2015年5月,在沒有事先告知,履行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十幾名施工人員闖入張某的魚塘,將魚塘的水抽乾,大量魚苗死亡。後又將魚塘強制填埋,張某的土地被強行徵用。張某對這種暴行憤怒不已,但是卻深感無能為力。經過多方思慮,張某選擇了委託代理律師為自己維權。律師在聽取了張某的陳述和意見後,多次組織相關律師開會對此案件進行討論,逐步展開了維權的里程。

二、案件辦理過程

1、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進一步瞭解徵地情況。

通過委託人張某的陳述,律師瞭解到張某並不知道土地徵收決定等徵地法律文件,為此,兩位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分別向湖北省國土資源廳、葛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國土局、發改委等部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公開涉案的徵地批覆、徵地公告、徵地安置補償方案等材料,以進一步調查案件事實、瞭解徵地情況,

2、提起行政複議,《徵收土地公告》被確認違法。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兩位律師獲取了開發區分局作出的《徵收土地公告》,對委託人張某魚塘、房屋所在地的土地進行徵收。律師從《徵收土地公告》作出的主體、程序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徵收土地公告》的違法性,認為《徵收土地公告》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等規定,遂向鄂州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行政複議,請求撤銷鄂州市國土資源局葛店開發區分局作出的《徵收土地公告》。行政複議機關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鄂州市國土資源局將行政複議申請轉送該委進行審理)通過全面審理,確認鄂州市國土資源局葛店開發區分局作出的《徵收土地公告》違法。至此,張某的維權之路,取得階段性勝利。

3、提起行政訴訟,拉開維權訴訟大幕。

對於施工人員強行填埋魚塘這一暴行,律師在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準確充足地情況下,迅速果斷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經濟技術開發區填埋魚塘及侵佔土地的行政行為違法。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辯稱,東湖東路施工項目的合同約定建成驗收合格後再付款,施工方為了推進施工進程,在管委會不知情的情況下填埋魚塘。作為被告的管委會有無授意行為成為本案審理的爭議。律師在庭審中有理有據、條理清晰的指出了案件的關鍵,在強大的事實面前,違法行為無所遁形。雖然管委會辯稱並無指使行為,但是卻未能提供相應證據。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最終判決確認管委會對張某魚塘強制填埋及侵佔土地的行政行為違法。張某的維權訴訟取得了可喜可賀的勝利,其所受到的損失也終將得到賠償。

綜上所述,魚塘徵收補償案例告訴我們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很重要,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在法律面前沒有人擁有特權,只要在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準確充足地情況下,正確使用法律手段,結合具體的案例進行維權,受到的損失也就能得到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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