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養魚,魚塘突然被徵收了,可以得到哪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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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家養魚,魚塘突然被徵收了,可以得到哪些補償?

在家養魚,魚塘突然被徵收了,可以得到哪些補償?

魚塘經營者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可以根據《土地管理法》要求補償魚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魚苗的補償費,具體規定可以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規定進行處理。然而魚塘經營者應當注意的是,國家保護基本農田,《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禁止挖掘基本農田,將基本農田轉變為魚塘進行養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魚塘承包經營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魚塘承包經營者應當確保自己承包的魚塘屬於合法經營,合法經營的認定除了需要保留承包雙方的承包合同、營業執照、納税證明等,還需要保證魚塘經營者具備養殖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可知,適合養殖業的水域或灘塗都具有統一的規劃,單位或個人如果按照國家的規劃進行養殖,需要向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獲取人民政府頒發的養殖證,許可其使用該水域、灘塗從事養殖生產。核發養殖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沒有效力瑕疵的合法經營的魚塘才能在徵地拆遷過程中更加理直氣壯的要求合理拆遷補償。

三、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4、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户存放。

5、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6、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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