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應該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一、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應該是什麼?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應該是什麼?

徵地: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不得低於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如果根據目前情況無法確定該佔用(或搬遷)是否合法,且賠償金額過低,應拒絕簽署賠償協議及相關材料,並首先拒絕該佔用(或搬遷)。

二、怎樣才能得到合理的補償?

徵地拆遷補償費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徵地拆遷是否合法。當被拆遷人符合土地佔用或拆遷條件時,首先關注的是補償標準或如何提高補償,而提高補償需要注意的根本問題是土地佔用的合法性。

三、政府如何進行拆遷

(1)徵地審批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由國務院或省政府審批。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

(3)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核後製定徵地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逐級上報。

(5)土地徵用等計劃應當依法經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