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非法逼籤 - 被徵收人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9W

代理徵收維權案件多年,在明律師發現被徵收人最為敏感、憂慮甚至是恐懼的,無疑還是徵收中的兩類事兒:一是暴力強拆,二是非法逼籤。

遭遇非法逼籤,被徵收人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逼籤,也可以寫作“逼遷”,基本是一個意思,因為通常來説在徵收補償協議上簽字即意味着同意儘速搬遷。

更為要命的是,逼籤的很多手段、方式都是“非暴力”的,其自身的違法性並沒有暴力強拆那麼明顯。

那麼廣大被徵收人究竟該怎樣做,才能在逼籤浪潮來襲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

對此,在明律師表示,種種逼籤行為通常發生於違法暴力強拆之前,就如同拳擊比賽中的“前手刺拳”一樣,大多是在被徵收人眼前晃來晃去的“小動作”。

即便如此,其破壞力及威脅仍不可小覷,一來刺拳零敲碎打也能造成不少實際破壞,搞得被徵收人遍體鱗傷,有效消磨你的維權意志;二來在逼籤背後就是蓄謀已久的“後手重拳”蠢蠢欲動,暴力強拆隨時可能會發生。

因此,對逼籤行為麻木不仁、不聞不問,一味“以不變應萬變”是不妥的,很可能令自己陷入被動挨打的地位,最終無力迴天。

簡單地説,逼籤的應對策略就是兩點:見招拆招、圍魏救趙。

1、見招拆招之“斷水斷電”與此相類似的還有斷路、斷氣、停暖、掐有線電視信號等等。

總之,其目的在於讓被徵收人的房屋喪失正常居住使用的起碼條件,迫使被徵收人難以堅守最終簽訂城下之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這是對類似逼籤行為的基本法規規定。

而對於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的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領域,則有中紀辦發〔2011〕8號《中紀辦、監察辦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為的通知》作了類似規定,並強調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條例》的精神執行。

實踐中,如果供電、供水等是被相關企業掐斷的,被徵收人可以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恢復供電。

《合同法》第180條規定,供電人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

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需要指出的是,實踐中斷水斷電這一招發展出了很多新的“策略”,譬如徵收方派“不明身份社會人員”值守電錶箱、電閘等處阻止被徵收人合閘用電;事先發布通知,以持續性的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等各種法定停電理由輪番實施,進行理直氣壯的停電。

對於此類比較複雜的情形,被徵收人的維權難度將會加大,往往需要藉助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力量才能通過訴訟恢復供電。

2、見招拆招之“株連式逼籤”“株連”的概念大家都很清楚了,這裏不再贅述。

株連式逼籤的應對之策,首先就是要針對其株連的具體人物、事項啟動法律程序進行維權。

通常情況下,發送律師函給相關部門、單位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方式。

客觀上講,株連本身與徵收行為無關,因而被徵收人要做好在一定時期內應對的心理準備。

3、見招拆招之“花式逼籤”所謂花式逼籤,是指徵收方極盡逼籤之能事而使出的各種針對被徵收人本人的打擊報復手段,因具有花樣繁多難以列舉天馬行空的特性,故得此名。

這種情況在企業徵收維權中尤為常見,因為企業涉及的各方面問題往往更多,“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

實踐中徵收方運用過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工商檢查、税務稽查、計劃生育處罰、食藥衞生、消防安全、環境污染等等,大有“總有一款適合你”的架勢。

所謂“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但凡乾點兒事業的,就難免有一些法律瑕疵、漏洞甚至劣跡前科被人家掌握,而遭遇徵收正是這些陳芝麻爛穀子被重新拾掇出來説事的大好時機。

對於此類逼籤,由於是徵收方針對某個具體被徵收人所量身定做、精心設計的,因而很難有什麼一以貫之的應對“絕招”。

被徵收人究竟有沒有這些問題,自己要心裏有數,同時在可能的處罰威脅面前要堅定維權信念努力堅持下去。

畢竟,從法律上講,這些東西都與徵收補償沒有直接的關係。

4、見招拆招之“砸玻璃”不知大家發現沒有,逼籤中的一個慣用手段,就是砸玻璃、門窗。

玻璃一砸,門一拆,你這房就沒法住了,冬天能凍死,夏天小咬就能把守房人咬趴下。

除此之外,還有扔鞭炮、潑油漆、放蛇、澆大糞等各種零碎手段,也都與此雷同。

對於這些,被徵收人一是要堅決撥打110報警,同時適當進行自力救濟,爭取第一時間制止其逼籤行徑造成的破壞蔓延;同時要做好取證工作,為日後的維權做好準備。

最要緊的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玻璃砸了,一定要儘快給它裝上再説。

這樣做看似被動、無奈,實則是在徵收維權博弈中佔據心理優勢地位的權宜之計。

5、圍魏救趙之發動法律攻勢,轉危為安見招拆招講完了,圍魏救趙就好理解了——通過捕捉徵收項目的違法點,提起復議、訴訟等程序,阻滯項目推進,從而逐步將徵收方拉回到談判桌前。

通常,談判開始之時,類似的逼籤行為就會減少甚至消失,遭遇暴力強拆的危險係數也會隨之降低。

這一步驟,通常是需要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介入才能做好的,因為只有她們才能比較準確的抓住矛盾的關鍵要害,做到“立竿見影,藥到病除”。

在明律師最後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面對逼籤最重要的自己不要亂了方寸、心神,而要審慎客觀地評判形勢,在堅守與妥協、讓步之間找好平衡點。

有的被徵收人剛被砸了一塊玻璃就大喊“受不了了”,有的被徵收人一面牆都被推倒了第二天就又能給蓋起來……不同的表現,最終將帶來不同的維權結果。

而在法治環境持續改善的今天,類似的違法逼籤行徑,也必將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減少、減輕(很多項目政府會選擇依法下徵收補償決定),徵收維權又將隨之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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