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拆遷中的“糖衣炮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拆遷是每個人的夢想,機會難求,但因徵收拆遷所涉及的利益巨大,被拆遷人很容易在拆遷方的“忽悠”下中了“糖衣炮彈”,稀裏糊塗地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等到回家後細想才發覺不對,便急忙找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進行維權的事常有發生。現在,我們為廣大拆遷户歸納總結了最常見的六種“糖衣炮彈”形式,望廣大拆遷户細緻瞭解,以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警惕拆遷中的“糖衣炮彈”

第一種:拆遷方以高價碼的口頭許諾引誘被拆遷人簽訂“空白協議”

空白協議是拆遷方的常用伎倆。對於拆遷方來説,被拆遷人若是簽署了“空白協議”,對於拆遷方來説便得到了莫大的好處。空白協議簽署後,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內容填寫的權利便全權交到了拆遷方的手中,其可以不經被拆遷人同意而任意填寫。而此時對於被拆遷人來説,不僅“高補償”很難實現,很可能連拆遷安置最低限度的補償都很難被保障,願意給多少補償,全部都由拆遷方説了算。

第二種:“蠅頭小利”以小搏大

拆遷方往往會制定不同階段的“獎勵金”,越早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被拆遷人便能獲得越多的“獎勵金”。當然,若是拆遷方所給的安置補償對被拆遷人來説已經稱心如意,那麼被拆遷人當然越早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越有利,能拿到更多的獎勵金。但如果安置補償明顯偏低,達不到被拆遷人的期望值,那麼便需要被拆遷人自行權衡利弊,切勿因小失大,損失本應爭取的拆遷補償。

第三種:與無實權的公司等拆遷方簽訂協議

國家徵收土地,其實施徵收拆遷的行為主體一定是政府或相關行政機關。像是辦公室、公司等主體是無權與被拆遷人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其所承諾的安置補償無論有多高,被拆遷人都要謹慎簽署協議。該協議一旦簽署,便等同於同意拆遷,而小公司一跑路,被拆遷人補償款拿不到不説,原有的住房也很快面臨拆除。而這種情況下後續維權的難度也會隨之而增大,得不償失。

第四種:對補償事項含糊其辭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在徵收拆遷的同一區域內通常都是統一格式的,其補償內容手動填寫的方式很常見。被拆遷人在簽署安置補償協議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其所填寫的補償內容,仔細核對數量、面積與金額是否同談妥的補償相一致。只有落實到書面上的補償才能最終得到,對於不明確的、含糊其辭的表述其可解釋範圍相當廣泛,很可能會與預期相距甚遠。

第五種:刻意規避拆遷方的責任

前期答應的再好,給的補償條件再優越,無法落實拿到手也是相當惱人的一件事。畢竟拆遷安置補償協議都是由拆遷方來起草的,肯定會以拆遷方的利益最大化來約定協議的內容。因此沒有準確的付款履行時間、違約責任等條款的情形十分常見,各個部門間來回踢皮球的情況也屢見不鮮。因此可以規避拆遷方責任的安置補償協議也要謹慎簽署。

第六種:收走協議原件不歸還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一經簽訂,簽訂協議的雙方或多方均應當依照補償協議約定的內容及時限履行。若是其中一方或多方未按照協議約定履行,那麼守約方則可以協議作為證據提起相關訴訟。若是在簽署協議後還拿不到協議,協議約定的內容必然難以自證,在後期起訴維權中也會處於被動地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