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一、對於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多久

對於集體土地流轉合同最長期限有多久

農村土地是許多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也是國家的寶貴資源,社會經濟的重要生產資料。儘管土地在我國不能直接買賣,但如農村土地,可以依法進行流轉,但須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眾所周知,我國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合同則一般有合同期限。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轉包合同最長期限為三十年。

二、集體土地流轉合同的相關知識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到期後,土地應交回發包方處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請續期,發包方如果同意,則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另外,村委會若不同意續期,把土地公開發包,那麼在同樣條件下,原承包方有權優先承包使用。到期後肯定不能再建管理用房。地上附着物應歸原承包人,由其處分。

總的來説,根據特殊主體的規定,土地的最長租賃期可達七十年。但一般而言,集體土地租賃合同最長期限為二十年,超出的部分無效。因此,在出租集體土地時,需要謹慎對待,避免相關法律風險。

熱門標籤